个体户社保上个月初海珠区某劳动保障局…

个体户社保上个月初海珠区某劳动保障局向在海珠区经商的爸爸(个体户)发出通知,要求一定要买社保,我们没有聘请员工,我妈是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法人,所以我第二天就去户口所在地(番禺)以我妈个人名义参加社保,因为社保需要一定时间,第三天我就去海珠区某劳动局说明原因,但劳动局的人员再三要求一定要去海珠区参保,限我们三个月内重新搞好。过了一个月(前几天),海珠区某劳动局就向我们发出违法的罚单(罚款5000),请问劳动局这样做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