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意向金能退吗?我准备租一间大型商场的商铺,前几天看过店铺之后,对房子很满意,商场管理公司要求我们支付了5000元的意向金,并在一张名为上签字,此表只有一份,上面有一条规定:意向人在接到甲方通知十天内必须与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意向人放弃意向金.但昨天我们应约签合同时,发现他们出具的合同文本非常不合理,只规定了我们乙方的责任义务和甲方的免责条款,关于甲方的责任和约束只字未提,通过这样一份合同我们觉得对本次投资没有信心,甚至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因此拒绝签合同,并协商退回意向金,被对方拒绝,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回意向金吗?法律里有关于意向金的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