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我公司会计在公司工作6年,因之前…

赔偿我公司会计在公司工作6年,因之前无签劳动合同,今年公司提出跟她签订合同,她却以公司之前跟她有签订10年劳动合同为由拒签,但却无法提交所谓的10年的合同。现因为公司发放工资超时1天,她就以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作为依据,突然离职并称如需交接需要公司对她做出赔偿。请问该如何处理?急!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