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两张借条还有效吗2007年7月12日,以前的同事**向我借了2万元,2007年8月17日又借了6万元,说是他办的小厂要还贷款什么的借个半年。第二次借时他说连前一张借条的2万元一共8万写在同一张借条上好了,但2007年7月12的2万元的借条他没拿走还在我这,借条上也没写还款日期,第二张2007年8月17日的这张借条借款金额写了8万,还款日期2008年2月15日,但借款日期却写了2008年8月17日,本应2007年8月17日,写成还款日期在借款日期之前了,借条上按有借款人的手印,这两张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借款人现在已经逃走快3年了,其他借给他钱的人早已起诉过了,小厂里的设备也拿走了,房子是他父亲的,律师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一直不赶和家里人说起这事,我真的是扛不住了,想起这事胸口一直痛,到今天已经借款3年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求救!求救!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