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合同,被辞退当天遭公司设计本人于6月4日正式上班,8月16日上班时被告知说不适合此工作并做交接手续。结清8月11天上班工资后,公司让我在一份说明上签字。这份说明大致是说:某某同志今年6月来公司应聘前台一职,经至今一个月试用由于其经常迟到,故公司认为其不胜任此工作,决定辞退,公司已经结清与其所有待遇,其不得再与公司有任何纠纷。。。。。这份说明上未写明6月几号上班,并且落款时间写得是8月1号,当时我提出异议,而他们说这只是形式上写法,时间无所谓。由于本人年轻没想那么多就签字了。回来后听家人分析后才觉得上当了。公司与我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曾缴纳这两个月的社保。不知我现在还能去仲裁吗?让我签署的这份个人说明会对我不利吗?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