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换中的欺诈两年前,我和丈夫在农村的一处房产(集体土地)面临拆迁,公婆为了能拿到拆迁后政府安置的经济适用房,让我把他们的户口从城里迁到我农村的户口本上并赠予他们部分房产。作为交换条件,她们同意将城里的一处房产赠予我们。现在,公婆已经如愿拿到了经济适用房(2012年底交房),但城里的一处房产却只赠予了我丈夫和儿子两人。由于我生完孩子后一直体弱多病(哮喘、甲抗、子宫肌瘤、贫血),丈夫和公婆经常埋怨嫌弃,自从拿到经济适用房后,丈夫便天天吵着要和我离婚。可公婆答应交换的房产却没有我的份(因为是自家人,当时没有写交换协议),如果离婚,我能要回拆迁后安置给公婆的经济适用房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