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教刘律师律师您好!我是李雪的哥哥,昨天李雪关于土地经营权的问题承蒙解答,十分感谢!还想请教您以下几个问题,恳请赐教。1、乡土地经管站办事人说:“到97年你父母已相继去世,只有你妹妹李雪一人,而她又已嫁外村,当时土地已由邻居耕种,98年队长同意把该土地权调整给你的邻居应该算有效,家民处理问题不能按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来扣。”他这样说于理于法能立得住吗?法律赋予李雪的权益就这么被剥夺了吗?2、办事人说:“98年的事到现在十多年了,已经过了时效。”他说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一年内没有异议就合法了。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是否过时效了?3、如果支持上诉,可直接向九江市中院起诉吗?被告是瑞昌市的(九江市辖的县级市)。劳您在百忙中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