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给外地人办理的综合保险是否是带有…

上海给外地人办理的综合保险是否是带有歧视性的违法行为?综合保险保费低廉,只有低得可怜的养老金,医疗金和工伤险。在给付医疗金和工伤险时,还有个起付标准,也就是低于一定金额不给报销,养老金更是可笑,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六年,签了正式合同,拿到了五张养老保险卡,上面写着在我六十岁的时候,可以领到3500多元钱。我失业后,没有一分失业金。我认为这里有很大的不公平,我和每一个上海本地人一样,为上海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缴纳了各项该缴纳的税收,吃饭,坐公交地铁看病没有少缴纳一分钱,凭什么要给我们这样区别对待,企业最喜欢这样的综合保险制度,他们可以少交很多的钱,也可以不用管劳动者这样的事情。我对这样的制度很不满,劳动法中第九章没有说要按照不同的户籍制度来给予不同的福利待遇,这样的综合保险制度是不是涉嫌违法?我想讨回我的利益,谁能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