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在县政府国土局买得一块招牌卖国有土地,我于2009年在县政府国土局买得一块招牌卖国有土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2010年本人资金有限,现在想转让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国土局的人说不能办理,说是国有土地空地不能转让,这是什么道理?要是我没钱修房那不是要永远将那块地空在那里?请问下懂内行的人士,国家有这规定吗?
我于2009年在县政府国土局买得一块招牌卖国有土地,我于2009年在县政府国土局买得一块招牌卖国有土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2010年本人资金有限,现在想转让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国土局的人说不能办理,说是国有土地空地不能转让,这是什么道理?要是我没钱修房那不是要永远将那块地空在那里?请问下懂内行的人士,国家有这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