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和我离婚,但现有证据对我都不利,我该怎么办我和老公是二婚,他在外地上班,他的女儿和我的女儿都留在家里由我一边一班一边照顾,种种原因下生活中的矛盾慢慢出现,现老公向我提出离婚,并在我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把家里的房产证(一本是他买他哥的,产权证上是他哥的名字,但有房屋买卖协议,另一本是我们共同买的)存折等都藏了起来。并提出只退给我当时买房时出资的那部分,但房子现已经升值(当时买房时的第一笔订金5000元是我父母出的,发票名字也是我母亲的,第二笔13.5万元是我们共同出的,其中3.5万元是我出的,并且当时我托熟人给优惠了1万元,但发票开的是他的名字,交完第二笔后我们登记结婚的,其他费用是我们婚后共同出资及偿还所欠债务的,现在这套房已在我们当地升值到40万了,并且他不承认前一套房子是他的,而是他哥的,我并不想要他的那套房,只是想留下我们一起买的这套,因为一旦离婚我和女儿就没有地方住,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要留下这套房,我该给他支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