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死亡对驾驶员是否拘留尼桑颐达车上班途中,由南向北在双车道的快车道上行驶,在无斑马线和红绿灯的路口,一放牛人由左侧的双车道从中间的隔离带断口处跑过来,车辆已经接近此人约20来米至30米距离,收油、刹车、右转向躲避,还是在快车道中间位置车身左前翼子板和左倒车镜与人相撞。车停住后左前轮在快慢道中线附近,人倒在车后左侧快车道上约2、3米的地方,平躺在地,头部着地,有少量的血。马上报120和110叫救护车和交警,将人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和检查,伤者颅内有出血,体内器官无损,体表有檫伤。伤者在医院清醒时曾说过:“这样还不如让我死了呢”。该医院表示如果需要手术,他们没有能力,车方立即又要救护车,将人送往大医院抢救。在大医院监护室治疗几个小时后13点再做头部CT检查,发现又有出血和脑损伤,医院方对伤者家属交代伤者恢复正常的可能性不大。伤者女儿签字暂缓手术,等亲属商量,在几个小时后定下来保守治疗。前期两次救护车,抢救,治疗,检查等费用都是车方所出,到大医院后又先后交押金和预交手术费共一万五千元,并保证筹钱支付后面的治疗费用。伤者还在治疗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伤者几天内死亡,会对驾驶员实施拘留吗?还算交通肇事罪吗?会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