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在2010年2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房主在银行有欠贷,需要找担保公司还款赎证。中介推荐了他们公司下属的一家担保公司帮办理。在《协议》上写明是买卖双方委托一个担保公司办理此事。后来担保公司听说房主此房有其它债务纠纷,曾被法院查封过,现已解封。不给赎证了。而我的首付款已经做了资金监管。中介让我们做一份三方资金监管,5万元钱存在我的帐户,在银行监管,其余大部分做四方监管,结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在监管协议上盖上中介帐户号印,把钱划到中介帐户内。我曾咨询过银行,为什么会把我的钱划到中介帐户,这不是要拿我的钱给卖方赎证吗?我不同意。银行让我找中介,中介告诉我,钱在他们帐户也是被冻结,用不了。即然这样,有必要划到他们的帐户吗?中介告诉我说,如果想把钱回到我的帐户,必须要卖方到场一起办理。可卖方在外地,现在合同期已满,卖方一直不漏面,我想起诉卖方违约,可卖方如果在开庭前,把房子卖掉怎么办?请帮帮我吧!谢谢